长安分局涉税预警指标提醒
发布时间:2012年2月23日,阅读数:359
长安分局涉税预警指标提醒
为进一步做好纳税提醒,提高办税透明度,现将我分局关注的部分预警指标提醒如下:
一、 申报征收类
1、连续3个月零申报的纳税人;
2、征收期结束前3天,还没申报的纳税人;
3、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
4、欠税的纳税人;
二、 增值税类
5、增值税税负率低于预警值(行业平均值的50%)的一般纳税人;
注:行业平均值为上一年度的平均值;本期数剔除零申报的企业。
6、进项税额季度环比增长80%以上的一般纳税人;
7、销售收入连续3个月增长比例超50%;
三、 所得税类
8、所得税贡献率低于预警值(0.5%)的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
9、从企业开始取得营业收入的所属年度起经营三年或以上,近2年连续亏损,且亏损年度的营业收入大于0的企业。
四、 发票类
10、持有发票即将到期的纳税人;
11、发票过期未核销的纳税人;
12、存在稽核未补税企业;
13、连续3个月未达起征点且还在使用千位发票的自报个体工商户;
14、代开专用发票份数较多的纳税人和受票较多的纳税人。
五、 日常管理类
15、变更法人代表的商贸一般纳税人;
16、法人代表年龄大于65岁或小于18岁的纳税人;
17、法人代表相同的企业(包括已注销或非正常的纳税人);
18、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后,长期不办理注销。(长期:n > 1 月)
19、小规模纳税人达标名单;
20、经营范围有“进出口”,但未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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