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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地税纳税指引系列--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金融市场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
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市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在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的业务。

其他服务业: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装潢、打包、设计、制图、咨询、试验、化验、晒图、测绘、勘探、录音、录象、复印等。

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

从事服务业的纳税人应按如下规定缴纳地方税费:
一、营业税

以提供服务业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其中代理服务的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介绍费、代办费等收入。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费减去付给该接待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在境内组团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营业额也允许扣除付给接团企业的费用。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替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对广告业征收营业税,是以广告业务收入作为营业额征税的。广告业务收入是指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广告性赞助收入等,应按全额征收营业税。对广告公司因经营的需要,而再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作的费用支出,不得扣除;接受广告公司委托加工制作企业所取的收入,就按规定的税种、税目缴纳税收。目前,广告公司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营广告业务,二是代理广告业务。对自营广告业务取得的收入,按全额征税。但对代理广告业务取得的收入,以全额收入减除支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款为依据计算缴纳。其中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的适用税率为7%,其它各镇区的适用税率为5%。

三、 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款为依据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四、地方教育附加

从2011年1月1日起,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五、企业所得税

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账务健全、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账计征办法纳税,法定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账务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法纳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X 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X 应税所得率。饮食业、旅店业、租赁业、旅游业、仓储业、代理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应税所得率为10%,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应税所得率为16%,美容美发以及兼营与美容、美发有关的商品销售、沐足应税所得率为12%、桑拿按摩应税所得率为15%。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账务健全、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方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详见“税率查询”。

(2)账务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以全部营业收入分别依不同的带征率计算缴纳。其中,饮食业、旅店业、租赁业、旅游业、仓储业、代理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按1.2%,个人房屋出租按1%,美容美发、沐足、桑拿浴按2.1%.。

2、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以及支付给为其提供劳务的个人的报酬应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2000)X 适用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详见“税率查询”。

3、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七、印花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包括在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税目税率表列举凭证的各方,都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纳税人按照税率表中的适用税率计算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详见“税率查询”。

八、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纳税人(不包括个人出租)能提供房产原值依据(如账簿、购房发票)的,房产税依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税率计算缴纳;纳税人(不包括个人出租)不能提供房产原值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分局参照市地税局制定的指导计税价核定其计税依据,不再减除30%,依1.2%税率计算缴纳。个人出租房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依4%的税率计征。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土地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以土地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分别为纳税人。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不同的定额计算缴纳。

1、 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2、 税率:分类、分级的定额税率。

东莞市土地分级和税额标准情况表
序号 土地级别 适用镇(街) 税额标准(元/㎡?年)
非工业 工业
一类 二类
1 一级 城区(包括莞城、东城、万江、南城)、虎门、长安、塘厦、常平、松山湖 12 10 5
2 二级 凤岗、樟木头、清溪、黄江、厚街、 石碣、大朗、大岭山、虎门港 10 8 4
3 三级 寮步、桥头、石龙、茶山、横沥、高埗、
沙田、道滘 8 6 3.5
4 四级 谢岗、中堂、东坑、石排、麻涌、企石、
洪梅、望牛墩 6 4 3
5 五级 欠发达村 4 3 2.5

十、车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分别按车船的种类依规定的税额计算缴纳,纳税时间定于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十一、堤围防护费

按全部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除汇总缴交的企业,及金融、保险、供电、电信、邮政等行业按实际营业(销售)收入缴交堤围防护费,其缴费金额不受50万元上限限制外,年应缴费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征收。

十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和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按3%征收的一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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