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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要签订转让协议,须交纳印花税外,还有一个个人所得税征收:


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二、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正当理由包括: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明显偏低包括: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凈资产份额的;

核定方法包括:


(一)参照每股凈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凈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凈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三、纳税人再次转让所受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相关税费。

四:所称股权转让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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