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上线有关发票业务公告
按照金税三期上线安排,12月30日至1月7日将停止所有涉税业务。现就发票管理业务公告如下:
1:各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票人)请在12 月29日前将11月份之前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旧核销,同时领购新票;
2、在系统上线期间,用票人可持有不超过3个月的用量, 未达到以上数量,有需要的用票人可在I2月29日前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发票;
3、使用《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的用票人,请登录我局网站,及时对开票软件进行升级。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在12月28曰前进行专用发票网上认证或海关缴款书网上稽核。如未能在I2月28日前进行网上认证或网上稽核的,可在12月29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前台认证或稽核。
5、为减少系统升级带来的业务办理问题,请需要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 纳税人提前在2014年12月29日15: 00前完成发票代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