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检
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 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年度检验工作 ,将企业年度检验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有关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具体时间、内容、方式等相关事宜,待相关配套规定出台后另行公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精神,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有关个体工商户提交年报事宜,待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出台后,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