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改革公告
发布日期:2014-02-27 人气:497
根据国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2014年3月1日起将全面推行新的工商登记制度,公司登记使用新版表格,发放新版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二、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股东(发起人)在章程中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须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主体除外)。
三、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缴足出资期限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详情可亲临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窗口或拨打电话26986138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东莞红盾网(网址:http://www.dgaic.gov.cn/)下载新的表格及有关资料。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