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介绍出口有视同内销等补税的程序问题?
答:应按《东莞市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并到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通过他东莞国税网上办税企业平台报送《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
第一:具体的补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的话:
(1)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2)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3)视同内销征税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相应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金=补税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补税当月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补税当月总销售收入)
第二: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电子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如何处理?
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方面,以不含税销售收入反映在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同时以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收入金额冲减当月主表第7栏的“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在“免、抵、退”税申报方面,应按不同退税率的产品汇总虚拟一至数份负数出口报关单出口额冲减原已作“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额。
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方面,以不含税销售收入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同时以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收入金额冲减当月主表第7栏的“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的本月数。并在“附表二”第17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填写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所对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在“免、抵、退”税申报方面,应按不同的进料加工手册及不同退税率的产品汇总虚拟一至数份负数出口报关单出口额,冲减原已作“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额,并应按其对应的出口额乘以计划分配率(未完成合同核销)或实际分配率(已完成合同核销),虚拟冲减其对应的进口料件金额。
问:企业申报数据中,长期都不处理的报关单信息问题?
答:1、查询未处理的报关单的“免抵退税年月”栏是否为“空”;若为空的话,便确认是正常出口报关单还是虚拟报关单(虚拟价差出口报关单暂不用处理):
是正常出口报关单的情况下,海关必有信息对碰。若长时间没有海关信息对碰的话。企业要注意:1、确保报关单号录入正确;2、在电子口岸网站——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模块内有否成功提交出口信息。
若是虚拟报关单(虚拟价差出口报关单除外)的情况下,企业在每月免抵退预申报并读入预审反馈信息后,必须在免抵退申报系统——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志下将信息不齐的标志“BH”清空。让该笔出口参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便行。
问:纳税申报表与免抵退汇总表的差异处理如何处理?
答:纳税申报表与免抵退汇总表的差异有两处:1、汇总表第2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2、汇总表第1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产生差异时必定是企业在申报系统第八步——纳税申报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数据有错。录入数据时请看清楚系统提示,注意每一栏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及免抵退汇总表的逻辑关系。
退税部门进行免抵退正式审核完毕,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才能尽可能保证到两表数据一致,因此要求企业必须抓紧时间在每月申报期内同时完成免抵退和纳税申报。
问:请介绍有关进项税金转出的内容?
答:企业可以详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中即栏进项税额转出的几项。其中,免抵退中常要注意的是:
1、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税货物耗用(部分企业常常忽视当月免税货物须做进项税金转出和非生产用进项转出的处理。)
3、非生产用进项税金转出(比如说用电用水)。
问:请介绍有关废料销售申报的内容?
答:第一,从事货物生产、加工的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废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实申报废料销售收入,并按照废料实际销售收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包括企业将有可回收或利用价值的废料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
第二,销售废料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拿来作进项税抵扣,对应的销售废料收入也同时对应做申报。
问:请介绍有关虚拟报关的有关内容?
答:由于企业退税率调整、录错报关单有关内容和超期补税需要调整数据等主客观原因,企业取用“虚拟报关单”进行调整申报的数量日渐增加,为规范“虚拟报关单”申报操作,避免虚拟出错和便于管理监督,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虚拟报关单的办法,企业可以随时到我分局拷贝有关文件。
问: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在国税办理核销手续时需要交哪些资料?是否有时间规定?
答:(1)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手续的需提供以下资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一式两份)、《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载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从事进料加工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海关核销证明后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办理核销手续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罚后再给予办理核销手续。
问:如何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备案登记手续? 有没有时间规定?
答:生产企业应在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和复印件、《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其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备案。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备案的,税务机关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们公司以直接出口为主,但本月有一手册是用于转厂出口,且本月该手册只有进口没有出口,请问:(1)在本月做不可抵扣税额抵减额时,用于转厂出口的进口材料可否用作不可抵扣税额抵减额?(2)不可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根据每一商口编码来计算还是根据整个月所有的免税进口材料合计数来计算?
答:平时进口报关单录入申报时是直接参与“两个抵减额”计算,但在手册核销时,其转厂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已参与“两个抵减额”计算的,会自动给予冲减出来。不可抵扣税额抵减额平时是根据每条进口报关单金额*手册登记时的征退税率差计算的,手册核销时是按该手册真实的直接出口额*该手册实际分配率*(直接出口产品的征退税率差)进行重新计算的,当两者有差异时,手册核销计算的抵减额实质上就是平时计算与真实计算两者之间的差额(即调整额)
问:取得进料成品退换、进料料件退换、进料余料结转的报关单时,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如何处理?
答:(1)进料成品退换:作为成品退运和复出口的报关单,应分别作为负数出口报关单和正数出口报关单申报。 (2)进料料件退换:以负数进口报关单录入申报冲减免税进口料件。 (3)余料结转:转出的料件可在手册核销申报时,作为应调减料件申报,转入新合同的料件,可以作为正常的进口报关单录入申报。
问:边角料和废纸箱缴进口增值税的报关单要不要输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
答:边角料和废纸箱缴进口增值税的报关单不能作为免税进口报关单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已录入申报系统的应在合同核销时于“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应调减料件”模块中录入有关数据以作冲减。
问:贸易方式为"进料料件内销"的进口报关单在税务上如何处理?
答:如果免税进口料件之前已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料料件内销后海关补征税的,应在当期申报时作冲减免税进口料件处理。如果属于企业直接征税的进口报关单,则不能作为免税进口料件申报。海关征收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可以申报抵扣
问:录入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数据时,“剩余边角余料”价格是以“海关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录入,还是以“海关进口增值税”的完税价格录入?
答:有征关税的,应以“海关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录入;无征关税的,以“海关进口增值税”的完税价格录入。
问:进料料件复出的是否需要开具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答:进料料件复出的不需要开具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问:(1)剩余边角料数据没有录入;(2)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的金额录入的是美元,没有折算成人民币,因此合同实际分配率变得很低。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手册已核销,如有进口料件漏录,可以在虚拟手册中虚拟进口报关单补录。虚拟手册应使用原手册直接出口产品的征退税率,虚拟的进口报关单金额=漏录的进口金额*(原手册直接出口额/原手册所有出口额)
问:由进料对口的保税材料(已录入免抵退)后来改为做内销产品用途,在海关也补了进口增值税,用于做内销产品的该部分材料是否要在免抵退冲减出来?
答:需要冲减已申报的进口料件。
问:录错新登记的进料加工手册号码,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还没有以该错误手册申报录入进出口报关单的,可以以0金额直接核销该手册,再按正确手册号重新登记。
问:货物退税率有三档:9%、13%、15%,进口材料有多批,如何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抵减税额?
答: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及“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时,其“退税率”是根据其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进行确定,日常的计算是先根据进料加工合同手册登记时的“复出口商品码”进行确定,在进料加工合同核销时,再根据合同的实际出口产品比例调整相关数据。
问:根据有关规定:进料加工退税率的产品需按3%视同内销征税,其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否要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如果不录入,则在合同核销时将对分配率造成很大的影响,该如何处理?
答:退税率为零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无须录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该份出口货物报关单视同内销征税后,其对应的进口料件金额需转出,因此在进、出口数据都没有录入申报系统中的情况下,在合同核销时对其分配率不会造成影响。
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17栏“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是如何计算?
答:“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为当期出口单证信息齐全部分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信息部分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退税率的乘积
问:退税率为零的出口产品如何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申报录入数据?
答:退税率为0的出口货物不需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中申报录入,直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系统中录入直接出口报关单单证不齐栏时应入BH还是只录B,若录BH,当收到黄单而尚未核销时,是否只录B,收到核销信息后再录H?
答:退(免)税评定等级为C类的生产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直接出口报关单单证不收栏时应入BH,当收到黄单而尚未核销时,应只录B,收到核销单信息(即信息不齐标志栏无“H”时)时再录H。
问: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属于国税发[2004]64号文规定的六类型企业在单证输入中有什么要求?
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的六类型企业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时未收到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的,必须在单证不齐标志栏录入H,待收到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后才能作收齐H申报。
问: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一些虚拟报关单,单证收齐信息不齐为B,请问哪一些是企业可以人工挑过?另因超期核销冲减出口额而虚拟的报关单可以人工挑过B吗?
答:所有虚拟报关单单证不齐标志均无须录B,对于信息不齐标志B,则需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撤消其信息不齐标志。对于你所提及的“因超期核销冲减出口额而虚拟的报关单”则必须撤消其信息不齐标志
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单证不齐”与“信息不齐”有何联系和区别?
答:“单证不齐”和“信息不齐”都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和代理出口证明三种单证,“单证不齐”是指纸质的单证不齐,“信息不齐”是指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未收到相关电子数据。
问:去年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在今年1月发生退运,当时已向主管国税部门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现该如何处理?
答:生产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前,应持以下资料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1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载有《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退回后,企业应凭有关退运单证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一笔负数出口报关单进行冲减原申报出口数据。
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的“分配率”是如何计算的?
答: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额-(边角余料额+结转料件额+其他调减额)]/(直接出口额+剩余残次品额+结转产品额+其他未出口额)*100%
问:申报系统安装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申报系统不要安装在任何盘符根目录下,系统备份路径不要指定在安装目录下;如果更改安装路径,请不要安装在带有空格的文件夹下(如:PROGRAM FILES);
问:第一次使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出口企业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成功安装后,需以小写的”sa”(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没有密码。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与修改”中将企业基本信息、申报信息等准确输入。
问:如何将备份文件数据导入到新系统中?
答:选择“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在弹出的系统对话框中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来选择系统数据备份的存放路径或就申报系统的安装路径(升级至新版本时)。“修改导入文件序列”是让用户选择数据导入的项目;“导入前清空数据库”是指在导入备份数据文件前将系统现有的数据清空(相当于做系统初始化);“不清空数据库”是指不必将系统数据清空而直接将备份数据导入系统。最后点击“导入”按钮即可。
问:我要重新安装申报系统,需要注意什么?
答:首先要注意就行数据备份,然后删除安装路径下的所有文件,重新安装后通过申报系统提供的“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功能将备份数据导入到新申报系统中。
问:手册登记时的所属期,指的是手册办妥日期,还是手册上的出口货物的截止日期?
答:手册登记时的所属期,指的是手册办妥日期,而不是手册上的出口货物截止日期。
问:在录入出口货物明细中进料加工手册号时,提示“手册有效期已逾期”应该如何处理?
答:这表明该手册已过有效期,如用户已办理过手册延期的话在录入时可以忽略此提示继续录入
问:如何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答:录入所属期、序号、进料登记册号后,按回车键,系统会自动计算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如果手册中有剩余边角余料、结转料件等其他数据,需通过手工进行录入。
问:企业在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单证不齐如何录入?
答:企业在填写“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的时候,如果没有报关单、核销单或代理证明时,需要在单证不齐的项目上输入相应的标志(报关单为B,核销单为H,代理证明为D),将当前记录作为单证不齐的数据进行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不得抵扣税额可以为负数吗?
答: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最小为0,当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小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申报系统会自动结转下棋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写。
问:免抵退数据如何录入?
答:汇总表的数据室自动生成的,在编辑窗口只要点击“增加”按钮,输入“所属期”按回车键,数据会自动生成。如果发现汇总数据存在问题的话,不能直接修改汇总表数据,应从明细数据中查找原因进行修改。
问:我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和增值税申报表存在一分钱之差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一般是申报系统四舍五入造成的,一般可以在下棋申报时对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问:向导中的第六步“模拟出具进料免税证明”这一步必须做的吗?
答:当月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需要做此项,在汇总数据计算式会用到相关抵减额。无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不需要做此项。
问:我在进行前期单证收齐录入的时候,该报关单包含多条出口记录,如何从几百笔出口数据中找出要收齐的报关单号,请问有没有简单的办法?
答:首先利用筛选功能将报关单号(后九位)筛选出来,然后利用右上方的“批量接单”按钮进行收齐,在对话框中的报关单号中输入要收齐的报关单号码,可以直接在申报系统中队含有此报关单的数据进行收齐。
问:正确的出口退税申报过程有哪些?
答:首先生成本月份预申报数据,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核;再将本月份的预审结果读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执行反馈信息处理;最后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到税务机关进行正式审核。以后月份再重复执行上述操作步骤进行申报,以此类推
问:生产企业生成申报数据后,如果要返回修改,如何操作?
答:生产企业生成申报数据后,必须撤销当月申报数据之后才能进行修改。申报系统菜单下有撤销已申报数据的功能,可以分别撤销汇总数据和明细数据。
问:生产企业一个月的数据可以多次申报吗?
答:预申报可以多次申报,但是正式申报只能一次。
问:生成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时,申报数据能否都放在同一个路径底下?
答:不能,明细申报数据和汇总申报数据要存放到不同的路径下面,否则后生成的汇总数据会覆盖前面生成的明细数据。
问:我在疑点查询中无看到报关单号的信息,为什么?
答:这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报关单号录错,需要重新更改报关单号码,另一种是海关电子信息还未到,因为电子信息早电子口岸的海关报关单提交之后才会接收到电子信息,所以会有一定时间的延迟
问:出口单证不齐与信息不齐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答:联系:二者都是包括你、核销单 和代理出口协议。区别: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是指纸质单证不齐,而信息不齐是指税务机关审核系统中还没有相关电子数据
问:如果本月预审核后没有任何错误信息也必须要做反馈信息处理这个步骤吗?
答:是,必须做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因为预审反馈信息除了报告当月明细数据录入的疑点信息外,还对申报系统中所有已出口未收齐单证的电子信息情况给予反馈,如果前几个月有电子信息不齐的明细,本月信息到了只有做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才能将电子信息的情况读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把以前做的信息不齐标识取消掉。
问:正式审核反馈后,货物出口明细表中的汇率都被修改,为什么?
答:正式审核时审核系统对汇率进行反算,即根据美元数和人民币数算出汇率,对于较小的销售额可能因为四舍五入的原因使得误差较大,但都属于正常现象。
问:有收齐单证数据,但在汇总表中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的销售额中没有数据?
答:撤销已申报数据,重新读入预审反馈信息,做反馈信息处理,然后重新生成汇总数据,如果仍未出现数据,请检查收齐单证的记录的信息是否齐全,信息不齐的情况下的汇总表是不产生数据的。
问:选择“申报表打印”打印报表时出现星号,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下载专区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打印出现星号补丁文件”,参照里面的说明安装即可。
问:我在打印的时候发现打印页面时乱码?
答:请重装打印机的驱动程序或者到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打印*号字体下载
问:我在选用EXCEL打印时,有些字段出现#号,请问如何处理?
答:如果在EXCEL打印中出现打印#号的问题,用户可以在打印预览的时候通过点击“页边距”选项手动调整边框来解决这个问题
问:我已经对单证数据进行了录入,为什么还不能打印出表格?
答:用户录完数据以后,还需要设置单证申报标识,设置完成后即可打印报表。
问:转厂出口(即深加工结转业务)应提交什么资料?
答:申报转厂出口时必须提交对应的出口发票和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问:请介绍委托加工环节如何做处理?
答: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如果发生部分生产工序自己完成不了,需要委外加工才能完成的时候,账务上应按规定做处理。注意三点: 第一,签订加工合同; 第二,账务上设置“委托加工物资”反映发出、收回的情况,而不能直接在制造费用中的“加工费”反映。 第三,必须向对方取得加工费发票。
问:请介绍六类型企业与非六类型企业是如何划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方可计算出口退(免)税。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不属于上述六类型企业的,即为非六类型企业可先计算出口退税,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核销单
问:请介绍进料加工手册备案和核销的问题?
答:在开展进料加工业务之前,应该先办理进料加工手册的备案(备案的程序是:持外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批准证”和海关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两份都为原件和复印件)送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审核盖章),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核销。 很多企业在这方面非常被动,表现在:一方面,有可能手册已经海关备案延期,但财务未提交相关资料到我分局办理手册延期登记,另一方面,财务总是在报关员交回核销申请表后才到我分局进行手册核销。为防止逾期核销,企业财务应主动提醒企业相关人员在进料加工手册的有效期内进行核销。 此外,核销进料加工手册时,部分企业提交的资料不足。一般表现在:缺少海关缴款书、对应的报关单复印件等。
问:请介绍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延期报关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 (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问:请介绍申报出口、收齐黄单、退免税认定的期限问题?
答:1、凡逾期(90天)申报出口货物、逾期(90天)收齐出口货物均要按照规定视同内销补缴税款。 2、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期限,须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核发日期的30天内到主管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否则将按照逾期办理税务登记处罚。
问:请介绍有关新办的生产企业前12个月暂不办理退税的问题?
答:虽然新办的生产企业前12个月不办理退税,但是前12个月出口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有内销则可以抵顶销项税额,无内销也可以继续结转到期末留抵中。前12个月出口货物负担的没有抵顶完的进项税额,就会从13个月开始陆续退付给企业,由此可见新办生产企业前12个月出口货物是享受退税的,只是时间上有所延迟。
问:请介绍有关备案清单的问题?
答:1、根据国税发[2000]165号文,凡黄单上运输方式显示为“保税港区”、“保税区”,一般情况下各出口企业对出口到保税区的货物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出口货物备案清单。 2、但是,部分企业反映,一些出口到保税区且取得出口退税联报关单的货物,不一定能取得出口备案清单,或者取得备案清单但内容与出口报关单内容不一致等。对此经请示市局,如保税区海关确定不出具备案清单的,企业必须向分局提交报告,说明未能取得备案清单的原因,分局可暂受理企业的申报。
问: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 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问:免抵退税会计核算?退关退运的处理?视同内销征税的处理?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银存)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根据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作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作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退税款时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银存)(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调整已结转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注意事项: 1、冲减的销售收入应按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额确定 2、汇率发生变化的,以货物出口时的汇率为准 3、账务冲减的同时,应在申报系统进行负数申报,冲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逾期没有收齐单证,须视同内销征税: 1、冲减出口收入,增加内销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按出口销售收入补提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事项: 1、对于因此原因补税的出口货物,在账务冲减的同时,在申报系统进行负数申报
问:免抵退税主要科目的设置?
为核算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该退还的增值税,企业需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立“出口退税”明细科目。 该科目借方反映出口货物后,按规定计算的国家应退还的增值税,月末企业计算出应退税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该科目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若期末借方有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问:应交税金-增值税各明细科目核算?
借方: 1、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当月上交本月的应纳税额 3、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4、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即免抵税额 5、月终转出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贷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 2、纳税人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所免抵的税款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 3、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 4、月中转出的多交增值税额
问:免抵退税销售帐薄的设置?
生产企业应根据出口业务设置自营出口销售明细账、来料加工出口销售明细账、深加工结转出口销售明细账,一般采用多栏式帐页记载外销收入的有关情况,内外销必须分别记账,按不同的税率和退税率分账页分别核算出口销售收入以便于国税机关审核出口退(免)税。
问:免抵退税计算的方法与原理?
Ⅰ、如果是一般贸易出口(即不存在进口料件)的情况下: 剔税:①不得免征的抵扣税额=出口额*(征税率-退税率) 抵税:②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①)-上期留抵税额 尺度:③免抵退税额=单证信息均齐的出口额*退税率,此时算出最高限额 比较:④应退税额就是②与③中的较小者 倒挤:⑤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Ⅱ、如果是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情况下: ①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额*(征税率-退税率) ②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额*(征税率-退税率)- ① ③算出期末留抵税额(应纳税额) ④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⑤免抵退税额=单证信息均齐的出口额*退税率- ④ ⑥应退税额就是⑤与③中的较小者 ⑦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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