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退(免)税货物范围
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都属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凡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作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免税货物范围
按税法规定部分出口货物实行免税不予办理退税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从指定口岸出口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
国家规定的其它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等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
对部分已征收了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考虑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国家规定范围外的非自产货物
取消出口退税政策的货物,如“两高一资”货物
其它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
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单证的出口货物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
对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应计征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