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登记的需清单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 认定需提供的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两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出口的没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代理协议)
6、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需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它相关凭证
特别注意:①凡是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每份复印件上均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盖企业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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