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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技术转让所得税上缴方式咨询 我公司是居民企业,在上缴技术转让所得稅方面遇到了不知道如何上缴的疑问,即技术转让所得额在超过500万人民币的情况下,在纳税清缴期内是先上缴25%足额的税款后再退回12.5%呢 还是直接缴交 12.5%的税额呢?

·回复: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属于汇算清缴期备案登记并在年度申报时享受的优惠。当年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并取得所得的居民企业,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备案,可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此项优惠。查账征收纳税人在申报时在2008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31栏填写免征、减征部分所得额。具体该项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可登陆我局网站(地址:http://www.gddg-n-tax.gov.cn)下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指引(纳税人版)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路径为:首页 > 办税指南 > 下载中心 > 业务资料 >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指引(纳税人版)

·主题:什么类型的企业不要需要办理国税

·回复: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纯地税户(如新办的服务业)不需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 我公司是生产销售珠宝玉石,金银饰品,主要是生产后销售给B公司,再由B公司做零售,请问这样我公司需要缴交消费税吗?
·回复: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 您好:我公司是工业化农产品种植企业,需要从农业生产者个人手上收购农副产品初级产品,请问申请统一收购发票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具体申办流程如何
·回复:根据《关于加强我省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22号),凡需领购使用收购发票的收购企业,不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认定登记: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农业产品收购或以农产品为生产原料进行加工销售的。2、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准确记录账簿等资料;除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外,还需设置专门反映收购业务的“现金”辅助账,根据实际发生的收购业务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金额。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领购使用收购发票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纳税人票种核定表》(可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资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及资料;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在6月份开具的一张广东省出口商口统一发票,已在7月份去税局核销过,现在是12月,客户反馈开错,需要重新开,我现在要怎么做
·回复:请收回发票联,并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将发票票粘在红字发票背面,以备税务机关备查,红字发票除记账联外,其他联次不能撕下。开具红字发票后,再开具正确的发票给客户。
·主题: 出口商品统一发票的核销是否与通用机打发票一样,需先在网上上传资料,再到办税厅核销。是否只要带第一联:存根联和第四联:税务机关存根联?

·回复:核销所需资料如下:(1)发票领购簿(2)属于普通发票核销的,需报送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已作废的发票携带全部联次;(3)《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显》;(4)已填开红字普通发票的,携带原发票联或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
·主题:长期应付款未付有税务风险吗
·回复:长期应付款
您好:1、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并未直接规定多久期限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应作为收入。只要该应付款项已经满足不需支付或不能支付的条件,就应作为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你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应付款项进行合理的税务处理。 2、会计账务处理问题请咨询财政局。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一年交一次的纸质报表上的法定人签字,可以用私章吗?

·回复:可以。(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 每个季度要在网上提交财务报表季报外,还需要交月报吗?

·回复: 财务报表选择月报或季报中的一种即可。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 请问,公司员工没有买社保,或社保代由其他公司购买,那么这些员工的工资能否在税前扣除?

·回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判断其是否合理的标准之一,是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2、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可以作为判断企业与员工是否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参考。

·主题:,我司2011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到现在还没有申报,因为之前不是我在弄这个,工作人员打电话说迟申报要到门前申报才行,请问我需要带些什么资料去才可以呢?滞纳金和罚款是多少,是以什么方式交款呢?

·回复: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季度预缴申报报送资料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报送);(3)企业财务会计报表(通过网上资料采集系统报送)。 2、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季度预缴申报报送资料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企业财务核算资料(通过网上资料采集系统报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具体的滞纳金和罚款的金额主管税务机关会按照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根据你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税款扣缴通过银行系统直接在你司开立、登记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东莞市中崴建材有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前年度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核定征收,去年由于2010年销售收入增加核定为查帐征收,2011年的销售收入还不到10万,想请问可不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回复: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必须健全财务核算,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并不意味着企业收入规模较小时就一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如果企业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话,就应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不能因为某一年度收入规模偏小而变更为核定征收方式。查账征收纳税人只有在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情形时,才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处理。

主题:本公司于2011年度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崔永元公益基金(口述历史)30万元,并索取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开出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请问这项款项是属于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还是属于属于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回复:1、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因此,向其进行捐赠发生的支出,取得捐赠专用票据后,可以按规定的限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按目前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限额不得扣除。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你司所捐赠项目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可全额扣除的项目,应按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的限额扣除。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题:企业2011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前都是用EXL表做的折旧,从2011年开始我司上了财务软件固定资产模块后,我将2011年以前购入的旧固定资产的年限变更了.但不违返新税法的年限.但事务所今年汇算清缴2011年度的资料时,却让我们企业要调整这部份固定资产折旧,说2008年以前购入已使用计提的固定资产,除非在2008年新税法实施年度变更年限才行.不然得按照原已计提的年限继续计提,否则得作纳税调整.请问税局,我2011年变更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年限,只要不违返新税法规定的,是否可以执行.不用纳税调整.

·回复:1、按照新税法的相关精神,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企业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等,需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有关条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该文仅适用于新、旧税法衔接时的相关事项,确切地说,仅适用于2008年度新旧税法的衔接处理,因此事务所的说法是正确的,你司应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主题: 请问电脑版的普通发票,核销时是不是要从普通发票系统中导出txt文件后,再上东莞国税网报的网站中发票管理中导入该txt文件后,核销成功后,再打印出来就带发票存根联及卡,手折去国税前台核发销购买。另txt文档只能从电脑版的普通发票系统中导出还是也可以根据己开发票自制txt文档导入国税网站中的发票管理模块

·回复:请从《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导出txt文件,再导入网上发票核销系统,打印成功验旧的《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纳税人持已验旧的发票存根联及《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发票领购簿》,到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发票查验、税款稽核、购买新发票。

主题:公益捐赠
请问我司因水灾捐赠给湖北通城县慈善总会的公益性捐赠能税前扣除吗?

·回复:1、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并取得公益性捐赠专用票据的,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捐赠给湖北通城县慈善总会的公益性款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要看湖北通城县慈善总会是否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可要求该会提供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相关情况(文件复印件或文号等)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主题:普通发票税务代开的收费和流程

·回复:增值税的征收率是3%。根据《转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我局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除销售免税货物外)的同时,按增值税额,代地方税务局一并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率分为两档:城区及松山湖为7%,镇区为5%;教育费附加为3%。(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2011年成立的小企业,请问:在东莞国税办理2011年所得税年报时,可以不出所得税鉴证报告书吗?如果必须出,请说明法律法规的依据。请你们给予答复为盼,

·回复:由于企业所得税涉及的会计业务和税收政策业务较为复杂,申报表填报难度大,纳税调整项目多,容易出现错误,带来涉税风险。涉税鉴证报告是由专业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帮助纳税人提高汇算清缴质量的一个举措,避免纳税人出现申报错误等现象,税务机关也可以以此作为纳税审查和纳税调整的参考依据。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出具涉税鉴证报告。如你公司当年度不涉及收入和扣除项目,可不必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主题:我们是个体户,国税定税一万元每月,请问我们可以到国税代开发增值税发票吗?是不是每次代开发票都得按2万元来收费?

·回复:代开增值税发票
您好: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 年 1 号),按照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且核定的月定额在2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当月累计(含本次)开具发票金额(含当月自开发票金额)未达到20000元的,可予以免税代开普通发票,不需预缴税款;已达到20000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应预缴本次代开发票税款后予以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当月已代开发票但未预缴的税款,应在申报当月税款时一并缴纳。核定的月定额在20000元以上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 应预缴本次代开发票税款后予以代开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请问在本月还没有报税,在网上核销了普通发票千元版的发票。因为写错了字退回来了,那几张发票还能修改作废吗?

·回复:发票已核销,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之前的所开的发票(要一一对应开具)后,再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给客户。要收回发票联并将其粘贴在红字发票背面,以备税务机关核查,红字发票除记账联外,其他联次不得撕下

主题:我店在6号去税局代开了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盖的是旧发票专用章,现客户收到后退回,我店可否在该发票上补盖新发票专用章再给客户?客户能抵扣吗?

·回复:最好在本月内持发票到主管国税分局作废重开。 (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分公司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申报,但分公司所属国税还要门前申报分公司所得税,请问:分公司所得税申报需要填些什么表格,要带些什么资料?

·回复:分公司所得税申报资料
您好:二级分支机构只需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不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分支机构进行季度预缴申报需要提交当期《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和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按分配表显示的分配比例和分配数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31-32行。

·主题: 千元的打到万元发票上了怎么办

·回复:千元的打到万元发票上了怎么办
您好:根据粤国税函[2010]542号文《关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使用的通知》,万位发票可以开具千位金额。 省国税局已经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中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限额万元版以上的票种设置开具上限金额和下限金额,如万元版发票,开具的最大金额为99999.99元,最小金额为10000.00元,超出或小于开票限额将不能保存。对限额千元版、限额百元版的发票,只设置了开具上限金额,没有设置开具下限金额。(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想问一下我公司是分支机构是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每次提交企业所得税都要提交分配表,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分公司还需要提交2012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吗

·回复: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均须按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确定为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征收方式,也不需要每年填报征收方式鉴定表。(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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