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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赠送的所得税调整
您好!我司购进商品赠送给客户,借:营业费用(金额为:商品成本+--销项税),贷:库存商品(金额为:购进成本),贷:销项税(金额为:该商品的市场售价税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要按市场售价调增应税所得,补交所得税?或者是以购进价格作为售价,不用调增所得税?

?回复:赠送的所得税调整
您好:将外购的商品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一并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成本为账面成本+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金。
?主题:增值税转出
如果运输发票在没有到国税认证,直接录入申报系统里,那个该税金是否直接在申报系统里直接转出?还是要等税局通知才能转

?回复:增值税转出
您好:答:取得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未经认证的,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请及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主题:会计制度怎么选
查帐征收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会计制度怎么选

?回复:会计制度怎么选
您好: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会计制度类型。其中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需要报送05版财务会计报表共3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报送07版财务会计报表共4张,包括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主题:挂靠管理费
尊敬的税官,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房地产开发项目挂靠各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挂靠管理费已取得发票,是否可在该开发项目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是否可在土地增税清算时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谢谢!
?回复:挂靠管理费
您好: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 2、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请咨询地税局。
主题:个体工商户网上申报如何办理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需要每个月办理网上申报吗?是否发票开完再办理?点击增值税后要怎样输入日期?
?回复:个体工商户网上申报如何办理
您好:1.双定户不需要每月申报。如果双定户当月实际经营额低于定额,按照定额缴纳税款;若双定户实际经营额(含发票开具金额)超定额30%的,其差额需在次月征收期内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纳税申报,逾期申报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实际经营额(含发票开具金额)超出定额但未超出30%的,可在发票核销时办理纳税申报,或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分月汇总申报,填报汇总申报表。如果双定户到主管国税分局代开了发票,则本所属期的定额增值税不能通过银行自动扣缴,需要在征收期内到主管国税分局根据实际经营额申报。双定户领购的普通发票,不管是否超定额,都在填开完毕后回主管分局再次领购发票时才需要带到主管分局核销。 2.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自行申报纳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每月在征收期内自行申报、纳税。 3.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请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办税程序->申报征收->查阅增值税小规模(非定期定额户)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相关事项。
主题: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年报备案
请问高新技术企业在年报享受15%的优惠税率,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到税局备案?(拿到高新证书已备案,年报申报还要备案吗?如果要,需提供什么资料备案?)

?回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年报备案
您好:一、高新技术企业在季度预缴期报送资料办理预备案: 1、《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一式两份); 2、高新技术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办理预备案后可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季度预缴期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应在申请享受优惠的当年度汇算清缴期补充报送以下资料办理备案手续: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汇算清缴期报送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主题:会计制度选错了怎么办?
你好!我公司实行了是企业会计制度,可我在网报2011年各月的财务报表是报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我现报年报可以选企业会计制度申报吗?

?回复:可以。
?主题:纸质报表
网报完后,纸质报表多久上交一次?
?回复:纸质报表
您好:1.增值税纳税人在东莞国税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纳税后,按一年报送一次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期限为年终后1月底前。 2.网上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纸质季度预缴申报资料一年报送一次,在提交年度申报资料时一并报送。 3.实行财务报表网上报送的纳税人,目前不要求报送纸质财务报表,需要纳税人报送纸质财务报表时将另行通知。
主题:不征税收入 请问公司收到的市财政局专利资助资金是否归属财政性资金,归属其他不征税收入,

?回复:不征税收入 您好:1、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减免和返还的各种税收,不包括出口退税款,叫财政性资金。 2、对企业2008年起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你司可对照上述规定判断你司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具体(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利息收入 我公司为房地产企业 由于尚未开工 将资金800万元借给个人使用 相关的利息收入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 利息收入已在地税代开发票 申报相关营业税及其他税金 请问该笔利息收入是否可归入营业收入 参与计算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算基础

?回复:利息收入 您好: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三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为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利息收入不包括在上述范围内,因此不能作为三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
请问:新开办外资企业,在厂房装修完毕,固定资产安装成功后,试产阶段购入材料做为试机材料,金额很大,上百万,请问会计上以及税务上如何处理?(本公司为材料为玻璃,生产手机玻璃屏幕)
?回复:试机材料
您好:答:购入的货物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前提是企业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问题请咨询财政局。(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公司集体土地使用证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入帐凭证,并且能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吗?
?回复:集体土地使用证
您好:1、目前我国的土地基本上只拥有土地使用权,只能作为无形资产处理。 2、如果你司已取得该土地某地段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凭购进发票、税费凭证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并在使用权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
主题:旅游费
请问税局:我公司组织了一次员工旅游,旅游公司也提供了发票,请问,公司发生的旅游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吗? (石排代理记帐)
?回复:旅游费
您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和单位对雇员以各种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等形式对个人实行的奖励,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部分旅游支出你司若已将其作工资薪金申报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则可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照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主题:关于企业所得税年报
你好:我企业是东莞分公司,总公司在深圳,每个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都会有总公司提供的分配表,请问:我分公司还要不要交2011年企业所得税年报 (石排代理记帐)
?回复:关于企业所得税年报
您好: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进行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因此,你司不需要报送年度申报报表,只需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情况、总机构将分支机构纳入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主管税务分局。
主题: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税局领导: 我公司09年成立,于当年取得收入并获利交纳企业所得税。 2010年我公司经过申请认定,于8月份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向所属分局申请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取得相关备案表。20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1年我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被告知我公司今年不在是免税年度,而是“减半”征收期。 请问税局领导,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时间具体怎么计算?
?回复: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石排代理记帐)
您好:你司2009年为获利年度,则应从2009年起计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期限,但由于你司2009年未取得软件企业认定,因此2009年不得享受优惠,应从2010年起享受“一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即2010年免税,2011年至2013年减半征收。
?主题:分支机构汇算清缴资料
请问跨地区分支机构所需汇算清缴的资料档案封面在哪里下载?里面有一项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情况是什么?谢谢
?回复:分支机构汇算清缴资料
您好: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需将本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情况和总机构将其纳入汇算清缴的情况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上述资料可具体为:(1)书面情况说明,列出二级分支机构及下辖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因素情况和成本费用情况,如该二级分支机构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则由总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注明其营业收支情况;(2)总机构当年年度申报表主表复印件;(3)总机构对分支机构参与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的情况进行说明。分支机构上报以上资料无需封面
主题:税前扣除工资额
你好!关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额税法规定是按实际发生额为扣除额。请问这个实际发生额是指“应付工资”借方发生额(支付金额)还是贷方发生额(计提金额)?如果2011年12月的工资在12月底已计提成本费用,但支付发生是在2012年1月,那12月份工资是否可以在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额前扣除?
?回复:税前扣除工资额
您好:1、企业所得税可税前扣除的工资额为实际发生且已经支付的工资,应为“应付工资”借方发生额。 2、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暂按以下原则扣除:(1)当年计提并且实际支付的,允许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2)当年计提但在次年进行当年度汇算清缴前实际支付的,视为申报年度支付,也允许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3)当年计提但在次年进行当年度汇算清缴前还没有支付的,不允许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在以后实际支付年度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3、因此,你司2011年12月计提的工资在2012年1月已支付的话,可以在2011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石排代理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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