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税务登记证过期1年了,要怎么办?罚款多少?
国税的税务登记证过期1年了,要怎么办?罚款多少?
?回复:税务登记证过期1年了,要怎么办?罚款多少?
您好:国税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没有限期,只有临时税务登记证有期限。
?主题:请问可以尽快回答吗?
您好,我司是某保险总公司营销服务部,我司于2010年办理营业执照,已办理地方税务局,最近总公司有文件下发话要补办国税税务登记证,已去该镇区申请办理税务证,但该镇区说经营范围不属于国税管理,不予办理税务证,请问是不是可以不办理?有文件可以参考吗?
?回复:请问可以尽快回答吗?
您好:如果贵营销服务部的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管,则贵营销服务部需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主管,则贵营销服务部不涉及国税管辖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贵营销服务部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地税分局,可以不办理国税税务登记。
主题:总公司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
您好 我司的总公司跟分公司分别在东莞三个不同的镇区,在年底税审报告我们是总公司跟分公司的数据汇总做的,那么交季度所得税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把总公司跟分公司的数据汇总来做?
?回复:总公司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
您好: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在我市范围内的,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不实行就地预缴。
主题:营改增
我是一家这次营改增的交通运输业,想咨询下,取得汽油费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
?回复:营改增
您好:答:可以抵扣。
主题: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从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这条政策对我们从事食品行业有很大的不便,现在我们企业从供应商那里购买鸡蛋,他们说从10月1日起开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只能开普通发票了,那我们以后购买鸡蛋就没有专用发票抵扣了。这种政策对我们行业打击很大哦!请问现在供应商是不是开不了专用发票给我们了呢?
?回复: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您好:答: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题:代开货运专用发票
本人是帮人运货,现在营改增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2012-11号《营改境试点纳税人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上“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告诉我不能代开专用发票,我10前来一直都是在地税代开货运发票,而且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营运资质,每月的税额达到2万元以上,我现在想问的是我是因为哪项达不到才不能代开专用发票,是因为增值税起征点不够还是因为是其他个人?
?回复:代开货运专用发票
您好: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11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
主题: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我公司为营改增的企业,这次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我公司为仓储企业,平时购买的维修配件的增值税进项能否抵扣?我公司还准备购买库区的安全监控设备一批,大概需投资50万左右,购买设备的增值税进项能否抵扣?
?回复: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您好:答:请查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主题:营改增后,之前开具的地税发票如何红冲
营改增后,之前开具的地税发票如何进行红冲操作。红冲后开具什么发票给对方。
?回复:营改增后,之前开具的地税发票如何红冲
您好: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2年3号规定,试点纳税人在2012年10月31日前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并已开具地税发票,在2012年11月1日后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按规定开具国税红字普通发票,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用发票。对于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开具国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和货运专用发票。
主题: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小心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复印抵扣联记帐就可以了。但对方公司一定要我们公司出具丢失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请问需要办理已抄证明单吗?
?回复: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好:答: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同时丢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需要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丢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的,可将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
主题:营改增中“有形动产”具体指什么?
税官,您好!财税(2011)111号营改增实施办法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5)点“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其中的“有形动产”具体指哪些? 厂房土地租赁业务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请复回,谢谢!
?回复:营改增中“有形动产”具体指什么?
您好:答:可查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厂房土地租赁暂不属于“营改增”范围。
主题:营改增的问题
我公司为代理记账的公司,因经营范围内含“咨询服务”。根据“营改增”的政策要求,去国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记账费”的收入,一直以来都是在地税局购买发票来开具发票给客户。现在就这种情况想咨询一下。从2012年11月起,我公司这主营业务收入要开具发票的话应该去国税局购买发票来开,还是仍然到地税局购买发票来开呢?
?回复:营改增的问题
您好:答:代理记账公司提供的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代理记账业务缴纳营业税,开具地税发票。
?主题: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盖章
您好,请教,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后,是要在其正面还是背在盖XX年X月抵扣的印章?
?回复:增值税发票抵扣联盖章
您好: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15号)的解释:“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在《申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备查资料第(1)点规定的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联上自行加盖“×年×月已申报抵扣”章(印章由纳税人自行刻制)后进行装订,没有抵扣联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应先在发票联原件上加盖印章,并复印进行装订。 以上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装订时,使用《申报扣税凭证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
主题:销售折让
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因产品质量有问题,双方达成协议,由甲公司赔偿给乙公司,且赔偿金额大于甲公司该批产品的销售额,乙公司打算将该笔赔偿金额抵减其应付甲公司的货款。请问这是否属于销售折让,甲方能否开具红字发票给乙方。若不能,应该如何处理。
?回复:销售折让
您好: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发生退货,可以开具红字发票。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的赔偿款不属于折扣折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主题:如何办理门前代开发票
我(个体、私人)有一辆货车,临时受雇于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替其运输产品销售,公司要我提供发票才可支付给我运费,请问我如何到国税门前代开货运发票?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能给我开增值税发票吗?
?回复:如何办理门前代开发票
您好: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代开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11号)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
问:我公司属于一家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今年6月份购置了一批公交客车并打算再陆续购置一部份公交客车,根据财税[2012]51号及国税发[2012]61号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应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请问:1.已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如何办理退税,何时开始办理;2.今后购置时如何办理免税手续;3.办理退免税手续是在公司所在地的塘厦国税局还是在东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分局办理。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发来的询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2〕51号)的有关规定,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城市公交企业2012年1月1日后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退还已征税款。 1、纳税人提出免税申请,东莞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审核通过后加具意见,报送市国税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到车购税分局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除填写《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或提交含二维码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外,还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报税联”和“发票联”;(二)车辆合格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三)企业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决定书(包括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证明;(五)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共汽电车辆购置计划;(六)购车合同;(七)车辆内外观5寸彩色照片(车身侧面、车头45度角、车辆内部各一张)。上述提到的免税申报资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和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签名确认。 2、纳税人提出退税申请,东莞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审核通过后加具意见,报送市国税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国库把税款直接退回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上。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的,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提供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报税联”外其他的免税资料,还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一)车购税完税证明正本、通用完税证或通用缴款书复印件;(二)接收退税款的银行账号信息(要求开户名称与完税证明上的纳税人名称相一致);(三)行驶证。上述提到的退税申报资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和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签名确认。市国家税务局暂未收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共汽电车购置计划,故暂无法办理。 3、东莞市车购税业务统一在东莞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办理。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致电:0769-2260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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