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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外资企转租租金收入和收取的管理费问题,税费计算。

·回复: 一、营业税 5% (20000*5%+20000*5%=2000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 三、教育费附加()
四、企业所得税(计收当月收入中,计算企业所得税)
五、个人所得税(企业出租收入不用计算个人所得税!)
六、房产税(转租的不用交房产税,因为产权人-发展公司已交!)
七、印花税(按合同的0.1%缴交,(20000+20000)*0。1%=40元)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无!) 九、车船使用税或车船使用牌照税 (企业的车辆已交车船税) 十、堤围防护费 (租金收入和管理费收入计入当月收入中计算堤围防护费)

主题: 请问一下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需要向国税提交哪些资料?

·回复: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手续的需提供以下资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一式两份)、《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载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主题: 本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因为资金紧张,现向母公司借款,为了支持本公司发展,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零,请问此借款合同需要到国税做合同备案吗?如果需要,合同金额怎么填?是填零?还是必须预计一个大于零的金额?请税务官员尽快回复,

·回复:根据国税发[2009]3号文规定: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具体备案表格的填写可参考国税发[2009]3号文

主题:11-20石排税局会议要求:

·回复:税务局培训要求如下资料必需要按时申报,不然会罚款(资料下载spgseg@126.com 111111)
1.当期进口报关单要当期申报
2.出口报关单不得超过三个月申报,如有特殊原因,可在三个月内申请延期申报.
3.进料合同手册申请在海关签发后一个月内需进行申报
4合同核销同上
5.出口到保税区,保税港区,收到黄单后还需提供备案清单(海关开具的一种单据,如海关确实没有开具,需打报告说明)才能参加退税.

主题:我现收到三份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进料边角料内销,币别为人民币,照章征税请问我该怎样处理?谢谢回复!
·回复:进料边角料内销
您好:请冲减原申报进口数据。
主题: 您好,我司是小规模外资企业,有签进料合同,如11月有出口,有下载小规模免抵退系统,到时去国税申报时,应带什么资料过去申报货物出口

·回复::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3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电子申报数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申报期为每月1-15日),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部门或岗位)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 二、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2份(文书编号:0337)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2份(文书编号:0338)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 2.出口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我市试行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不需提供);属于远期收汇的,应按照现行出口退税规定提供远期结汇证明 4.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应提供的其它资料,包括: (1)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代理出口协议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提供要求与上述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提供要求相同)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申报期为每月1-15日),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出口退税业务的部门或岗位)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出口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免税核销申报的货物或虽已办理免税核销申报,但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凭证的货物,应征收增值税。出口货物为应税消费品的,若小规模纳税人为生产企业,还应征收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按规定期限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的,可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申请免税核销延期申报,经核准后,可延期三个月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732

·主题:虚拟报关单怎么编,以及出口发票,核销单号怎么编,

·回复:虚拟报关单号时,前九位按原报关单号前九位录入,后九位按原虚拟规则进行虚拟。出口发票、核销单号的虚拟办法仍按照原虚拟规则进行虚拟申报。384

·主题:我司是一家出口企业,向工厂购买货物,货物已出口,货款已付齐给工厂,工厂向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该发票工厂已报税,但工厂突然倒闭,未缴纳税款。请问该发票是否有效?我司能否办理退税?如果不能办理退税,我司是否会被视同内销,缴付有关税项?
·回复:只要取得的发票是真实的就可以申报出口退税,至于是否可以办理退税,则视情况而定。对于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后,国内供货企业倒闭且存在应交未交增值税款,外贸企业如何申报的问题,按国税发〔2004〕64号及国税函〔2007〕1150号文规定,外贸企业只要在国家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收齐有关出口退税申报资料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就可以了,对出口企业提供的退税申报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在申报期限结束前,退税部门不得以没有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如你司的出口货物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按国税发〔2006〕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税务机关须将查无下落、无法履行纳税义务的供货企业认定为非正常户。非正常户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列为失控发票。外贸企业凭失控发票申报出口退税,因认证信息与稽核、协查信息中相符发票、协查无误发票信息比对不符而不能办理退税。外贸企业凭非正常户开出的非失控发票申报出口退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供货企业存在下列疑点之一的,退税部门对出口企业核查也存在明显疑点的,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待复函税务机关再次复函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出口退税: 1.供货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至复函日止仍欠缴增值税的,或被调查商品为消费税应税货物仍欠消费税税款的,且欠缴税款大于等于应退税款; 2.经税务机关实地核查,供货企业查无下落,导致复函税务机关无法核实有关情况; 3.供货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前3个月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该企业未接受核查。因此,对于你司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司先行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申报资料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税部门则根据《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出口业务进行核查,再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处理。732

您好:请问一般纳税人外贸公司一般贸易直接出口有一张报关单中有三条记录,三条记录都有退税率15%,因为这张报关单对应的不是同一供应商,其中第三条记录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提供普通发票,请问:1、在规定期限90天内是不是只报前二条的记录的退免税申报,另外一条记录是不是不需申报退免税?2、如没取得专用发票的那一条记录是不是直接视同内销计征销项税,在什么时候计征销项税?计征销项税之前要不要向国税分局申请什么资料?

·回复:1.是,第三条应申报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项或征收增值税,并在该册单证中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2.视同内销申报的期限应是:在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所属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如出口企业在出口申报的当月就已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的,应在当月即进行视同内销计提销项或征收增值税; 3.计提销项税额的当月应保留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及对应的普通发票复印件,并在申报表的备注或申报表的纸质件上用笔注明所包含的视同内销货物计提的销项税额。需提交的资料要咨询主管税务机关。732
主题: 請問2011年免抵退稅負一定要達到東莞市2010年平均稅負4.33%嗎?
·回复:不,我市并无此规定.
主题: 你好,我公司是出口企业,现在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时收到代理出口的报关单,请问我们的收入是以报关单来确认吗,我们并没能开具发票 给代理出口的企业

·回复:1.代理出口业务是收取受托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并不是收取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为出口凭证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委托方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不能自行申报出口,所以要委托其他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2.委托方凭该证明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或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申报。 3.代理出口业务不需要开具出口发票,亦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受托方及委托方应签订代理出口协议或代理出口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4.收入的确认应以我国公布的增值税条例来确认,并不是收取何种凭证来确认。732
主题:问一下我的出口发票日期在报关单日期之前可以吗,盼回复。谢谢!

·回复:不可以
·主题: 2001免税进口的设备,海关监管期5年已过,自动解除监管,请问现在销售的话:1、客户需我们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自愿交税的话,可否开具给对方?如果不行是否只能开普通销售发票(申请减按2%税率征税)。2、开具上述发票是否一定要提供海关已解除监管证明,超过5年自动解除,我们没有去办该证明
·回复::1、国税发〔2009〕90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超过五年,海关即自动解除监管,无需另外提交证明。

主题: 我司有一张报关单申报日期是2011-6-30日,但实际出口日期是2011-7-13日,我在做免抵退申报时按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在6月份录入申报,然后在做7月份申报时已收齐单证,刚好7月份退税系统升级到现在国税局说我没有申报这笔数据据,叫我在11月份申报时虚拟报关单冲出来然后再做一笔正确的,在7月份时已做了单证收齐了,那我在11月份怎么在退税系统操作
·回复:无须做冲减处理,直接要求分局上报市局申请调整报关单信息的位数即可
主题: 我在10月份申报免抵退时有一笔出口的数据录错了,现在在11月份申报时虚拟报关单冲出,以负数录入时用不用输BH,原10月份录入时我已录了BH,而在11月份申报时刚好可以收齐单证,那我在11月份录正确的数据时不录BH,这样我不做单证收齐那一步可不可以。

·回复:不用输BH,可以不做单证收齐
·主题: 我公司是由“三来一补”转型来的三资企业,按规定可以申请来料加工合同,请问“1.口时要开具何种发票,发票金额是向用来的“三来一补”一样只开加工费金额还是要按出口报关单上的金额开具;2.若我公司同时有来料加工合同和进料加工合同,进项税额转出是来料加工出口加工费所占比例转出还是按出口在总额所占比例转出

·回复:1、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三资企业后从事来料加工业务,企业应按来料加工货物加工费收入开具出口发票,并在出口发票备注栏注明出口货物总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主题: 我厂是来料加工企业,请问在打通用机打发票时能否在备注栏注明实际成交价?

·回复:可以的,但同时应按我局要求注明“来料加工免税业务”字样以示和其他类型企业使用的普通发票进行区别。

·主题: 我司是一家由来料加工原地转型过来的三资企业,原来料加工企业的进口设备全部报关转至三资企业,请问三资企业的折旧年限该如何计算?可否按原来料加工企业的剩余年限?如果按剩余年限,需要至国税局办理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备案吗?

·回复:应根据验资报告的评估价格确定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企业提供资料由税务机关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及是否进行过大修理等因素合理确定尚可折旧年限。

·主题:我司是三来一补企业转三资企业,现取得一份进口设备价值评估报告,请问,我三资企业能按此份进口设备评估报告入实收资本吗?还是另有要求?或是入资本公积?

·回复:你司如需将该设备列入实收资本,需要取得外管局的验资证明,同意该设备作为出资处理。

·主题:申报日期2011-10-5,出口日期2011-11-8,请问我需要在10月还是11月做免抵退申报?
·回复:从出口日期2011-11-8计算90天,在90天内的任何一月都可申报。东莞石排代理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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